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智慧出于良善通过真理产生。理性是如何在人里面孕育和出生的(2094, 2524, 2557, 3030, 5126节)。这一切是通过主经由天堂进入凡人所拥有的属灵和世俗知识,以及由此而来的提升实现的(1895, 1899—1901节)。这种提升取决于功用和对功用的爱(3074, 3085—3086节)。理性通过真理生出,所以真理的性质决定了理性的性质(2094, 2524, 2557节)。理性被来自良善的真理打开并形成,被来自邪恶的虚假关闭并摧毁(3108, 5126节)。人之所以理性,不是因为他能推理任何主题,而是因为他能看见并感知到某事是不是真的(1944节)。人生来没有任何真理,因为他生来没有任何良善;他需要学习并吸收两者(3175节)。由于导致推理和怀疑的感官谬误和虚假说服,人很难接受纯正的真理,并由此变得智慧(3175节)。当人开始厌恶否认真理的推理,并拒绝怀疑时,他才开始变得智慧(3175节)。未被光照的人类理性会嘲笑内在真理,包括例子(2654节)。只有当与人同在的真理被植入他的生活时,这些真理才能被称为内在真理,而不只是因为他知道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被称为内在的那种真理(10199节)。
良善里面有变得智慧的能力;因此,那些在世上过着良善生活的人,离世后会进入天使的智慧(5527, 5859, 8321节)。每种良善里面都有无数事物(4005节)。从良善可获知无数事物(3612节)。真理如何由于良善而繁殖增多(5345, 5355, 5912节)。婴孩的良善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变成智慧的良善(3504节)。
有对真理的情感,也有对良善的情感(1904, 1997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是何性质,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又是何性质(2422, 2429节)。哪些人能进入对真理的情感,哪些人不能(2689节)。一切真理都在一个总的情感之下按顺序排列(9094节)。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在属世人中如同兄弟姐妹;但在属灵人中如同丈夫和妻子(3160节)。
纯粹的真理在世人,甚至天使里面找不到,只在主里面才能找到(3207, 7902节)。人所拥有的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2053, 2519节)。人所拥有的最初真理是基于感官谬误的真理的表象;然而,随着在智慧上被完善,他会逐渐脱去这些表象(3131节)。对处于良善的人来说,真理的表象被主当作真理接纳(2053, 3207节)。何为真理的表象及其性质(3207, 3357-3362, 3368, 3404—3405, 3417节)。许多地方的圣言字义都是按表象说的(1838节)。这些真理对一个人来说可能更真实,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不怎么真实,对又一个人来说可能是虚假的,因为它们被歪曲了(2439节)。真理也照着属世人与属灵人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为真理(3128, 3138节)。真理照着对它们的各种观念和感知而不同(3470, 3804, 6917节)。
当真理与良善结合时,它就会从记忆中消失,因为那时,它已经成为生命的一部分(3108节)。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真理才能与良善结合(3158节)。真理通过试探与良善结合(3318, 4572, 7122节)。一切良善都不断努力按顺序排列真理,并由此恢复它的状态(3610节)。当真理与良善的联系被切断时,它们就变得令人不快(8352节)。人很难区分真理和良善,因为他很难区分思考和意愿(9995节)。在圣言中,良善被称为真理的“弟兄”(4267节)。从某种角度来说,良善被称为“主人”,真理被称为“仆人”(3409, 4267节)。
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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